歷史研習的態度與方法

基礎

本課講解歷史研習的態度與方法:辨別一手與二手史料,認識官方文書、私人日記、報刊、口述歷史與實物的性質和局限,掌握辨偽、孤證不立與多重印證原則,設身處地理解前人,並以史為鑑,把方法運用於資料題作答。

適合:中六中國歷史 · 單元:DSE 複習與應試 · 建議學習路徑第 4/6 課

學完呢課,你會識:
  • 史料分一手與二手:一手為當時文獻、實物、遺跡,二手為後人著述,兩類宜配合使用。
  • 不同類型史料性質各異:官方文書權威或諱飾,私人日記真切但主觀,報刊及時或失實,口述生動而記憶有誤,實物直接但不能自述。
  • 運用史料須先辨偽,從年代、體例、用語與內容查證真確性,再評估其價值高低。
文體:史料分析說明文有聲朗讀

文體小知識:史料分析說明文——說明一手與二手史料的類別、性質與局限,講解辨偽與多重印證的方法,引導學生以嚴謹態度研習歷史、以不同類型史料交叉印證史事。

中國歷史Chinese History
讀呢課前,你應該識: 甲部精要(三):宋元明清

§課文原文 Passage

1研習歷史並非單純背誦史實,更重要的是掌握求得真確知識的方法。高中中國歷史課程特設「歷史研習的態度與方法」單元,建議課時約十二小時,訓練學生蒐集、整理、鑑證史料的能力。研習者須持客觀、求真、存疑的態度,不輕信單一記載,不先入為主,證據先行,方能接近歷史真相。

2史料按產生時間可分為一手與二手。一手史料指與事件同時或接近當時產生的材料,如當時的文獻、實物與遺跡,詔令、奏摺、錢幣、器物、建築遺址皆屬此類;二手史料則是後人根據一手材料撰述的著作,如後代編修的史書與今人的研究專著。

3兩類史料各有所長,亦各有所短。一手史料接近現場,直接反映當時原貌,但往往殘缺零散;二手史料經人整理,系統完整,卻易受作者立場影響。例如研究秦代制度,出土的秦詔版與秦簡屬一手史料,直接呈現秦代原貌;司馬遷《史記》記秦事則屬二手,完整之餘,難免摻入漢人觀點。

4官方文書與私人記載,性質又自不同。官方文書如詔令、奏摺、實錄、檔案,記載權威詳實,但或為朝廷諱飾、諉過於人;私人日記、書信、筆記真切細緻,能反映個人視角與民間實況,卻流於主觀,所見亦有限。

5兩類記載對讀,常能互補不足。清代《實錄》記宮廷之事多有隱諱,曾國藩日記則詳載其治軍理政的心路與當日見聞;官方檔案提供制度框架,私人記載補充人情實況,兩者並用,圖像方得完整。

6報刊、口述歷史與實物史料,同樣各擅勝場。報刊報導時效快、貼近社會脈動,但消息來源混雜,傳聞未必屬實;口述歷史訪問當事人或見證者,細節生動,但年代久遠,記憶難免偏差;實物如器物、建築、遺跡直接留存當時面貌,卻不能自我說明,須靠文獻解讀。

7運用史料之前,須先辨明真偽。辨偽可從產生年代、體例、用語,以及內容與已知史實是否相符入手:一份號稱漢代的文書,若用上後世才出現的官名與用語,即可斷為偽作。即使是真品,仍須評估價值,問其記載是否親歷、立場是否偏頗、細節是否具體。

8史料運用更須守住「孤證不立」的鐵律:單一記載不論多詳盡,都不足以下確實結論,須以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的史料互相印證,是為多重印證。若各則記載互相矛盾,應分析作者立場、時代背景與訊息來源,解釋分歧成因,再判斷何者較為可信。

9設身處地,也是研習歷史應有的態度。研習者須回到前人所處的時代與環境,理解其處境、觀念與抉擇,避免以今日標準苛責古人。例如評論王安石變法,若只以成敗論英雄,便難明白青苗法等新法在宋代財政困乏下的設計考量;代入當時的條件與限制,方能公允論其得失。

10歷史研習的最終目的,在於以史為鑑:從歷代興衰得失中汲取教訓,明辨是非,思考現實。研習者應養成批判與反思的習慣,對任何記載先問出處、再問立場、後問價值,證據先行,結論在後。

11這種嚴謹的態度與方法,也是應試作答的基本功夫。作答資料題時,先辨各則史料的類型與立場,摘錄論點、對照異同,再按證據下結論;作答論述題時,同樣須多方舉證、多角度立論,切忌空談泛論。

12司馬遷在《報任安書》中自言,著史旨在「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」,意謂探究天道與人事的關係,通曉古今興衰變化。這份求真精神,正是研習態度與方法的最佳註腳:手握史料,心存懷疑,腳踏證據,然後才談得上理解歷史、以史為鑑。

1重點摘要 Summary

本課講解歷史研習的態度與方法:辨別一手與二手史料,認識官方文書、私人日記、報刊、口述歷史與實物的性質和局限,掌握辨偽、孤證不立與多重印證原則,設身處地理解前人,並以史為鑑,把方法運用於資料題作答。

2生字卡 Vocabulary

P
Primary source一手史料

與事件同時或接近當時產生的史料,包括當時的文獻、實物與遺跡。

S
Secondary source二手史料

後人依據一手史料撰述的著作,如後代編修的史書與今人研究專著。

A
Authentication of sources辨偽

考訂史料真確性的功夫,從年代、體例、用語與內容等查證是否偽作。

I
Isolated evidence proves nothing孤證不立

僅憑單一史料不足以下確實結論的原則,須另覓佐證。

C
Corroboration多重印證

以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的史料互相對照驗證,確立可信的結論。

O
Official documents官方文書

朝廷或政府頒布及形成的文件,如詔令、奏摺、實錄,權威但或有諱飾。

P
Private diaries私人日記

個人逐日記述所見所聞的材料,真切細緻但帶主觀色彩。

P
Press reports報刊

近代報紙雜誌的報導,時效快,但消息來源雜,或有傳聞失實。

O
Oral history口述歷史

訪問當事人或見證者並整理成的記錄,生動具體,但記憶或有出入。

L
Learning from history以史為鑑

從歷史興衰得失汲取教訓,作為處世與治事的借鏡。

3逐步講解 Steps

  1. 第一步:歷史研習的對象與態度歷史研習的對象是過去的人與事,而方法是求得真知的途徑。研習者須持客觀求真的態度:先蒐集史料,再作分析,最後才下結論,切忌先有定見再找證據。遇到與已有認識不合的記載,應存疑考訂,不輕易採信或否定。舉個例子:讀到某一事件有兩種說法時,先查兩說的出處與立場,再比對其他史料,而不是選取自己喜歡的一種,這正是求真態度的具體表現。
  2. 第二步:一手史料與二手史料史料按產生時間分為一手與二手。一手史料與事件同時或接近當時產生,包括當時文獻、實物與遺跡,例如詔令、奏摺、契約、錢幣、器物與建築遺址;二手史料是後人據此撰述的著作,如後代編修的正史與今人研究專著。舉個例子:研究秦代制度,秦詔版與秦簡屬一手史料,司馬遷《史記》記秦事則屬二手;前者直接反映秦代原貌但零散,後者系統完整卻可能摻入漢人觀點,兩類史料宜配合使用。
  3. 第三步:官方文書與私人記載官方文書包括詔令、奏摺、實錄、檔案等,記載權威詳實,但往往為朝廷諱飾、諉過於人;私人日記、書信、筆記則真切細緻,能反映個人視角與民間實況,卻流於主觀,所見有限。舉個例子:清代《實錄》記宮廷鬥爭多有隱諱,而曾國藩日記詳載其治軍理政的心路與當日見聞,正好補官方記載之不足;兩者對讀,才能兼顧官方立場與個人觀察,得出較全面的圖像。
  4. 第四步:報刊、口述歷史與實物史料報刊報導時效快、貼近社會脈動,但消息來源混雜,未必查證屬實;口述歷史訪問當事人或見證者,細節生動,但年代久遠,記憶難免偏差,亦可能自我修飾;實物史料如器物、建築、遺跡直接留存當時面貌,卻不能自我說明,須靠文獻解讀。舉個例子:研究抗日戰爭,當年報紙記戰況、老兵口述記親歷、戰場遺留武器與工事遺跡記實況,三類史料互相補足,缺一則圖像不全。
  5. 第五步:史料的辨偽與價值評估運用史料前須先辨真偽:查其產生年代是否相符,體例、用語是否合乎該時代,內容與已知史實有無矛盾,流傳經過是否清楚,藉此判斷是否偽作。真品亦須評估價值:記載是否親歷、立場是否偏頗、細節是否具體。舉個例子:一份號稱漢代的文書若用上了後世才出現的官名與用語,即可斷為偽作;而確屬當時的官方文告,也須再問其是否為宣傳而誇大,方能恰當運用。
  6. 第六步:孤證不立與多重印證孤證不立是史料運用的鐵律:單一記載不論多詳盡,都不足以下確實結論,須以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的史料互相印證。若各則記載吻合,可信度大增;若互相矛盾,則須分析作者立場、時代背景與訊息來源,解釋分歧成因,再判斷何者較可信。舉個例子:某次民變,官方文書斥為匪亂、民間記載稱官逼民反,單取其一必失之偏頗,惟有對讀兩方,再輔以報刊與實物,才能還原事件全貌。
  7. 第七步:設身處地理解前人研習歷史須具同理心,回到前人所處的時代環境,理解其處境、觀念與抉擇,避免以今日知識與標準苛責古人。史事須放回當時的社會條件中考量,才能解釋為何當時人作出如此選擇。舉個例子:評論王安石變法,若只以成敗論英雄,便難明白青苗法等新法在宋代財政困乏、官僚體系運作有限下的設計考量;設身處地,方能公允評價其得失,而非簡單褒貶。
  8. 第八步:以史為鑑與方法運用歷史研習的最終目的在於以史為鑑:從歷代興衰得失中汲取教訓,思考現實問題。這種方法在考試中同樣受用:作答資料題時,先辨各則史料的類型與立場,再摘錄論點、對照異同,最後按證據下結論;作答論述題時,也須證據先行、多角度立論。舉個例子:題目問「某項政策的成效」,應引用官方與民間兩類記載對照,指出數據與觀感的落差,這正是把研習方法轉化為應試能力的表現。

5例題示範 Example

資料題:研習武昌起義時,找到三則史料。史料一:湖廣總督瑞澂事後向清廷奏報,稱亂黨夜間突起、攻入督署,自己倉卒登艦避走。史料二:《申報》於 1911 年 10 月中旬報導武昌兵變經過與各省響應。史料三:參與起義的新軍士兵熊秉坤晚年口述回憶,講述工程第八營首先發難、奪取楚望台軍械庫的經過。試指出三則史料的類型與性質,並說明如何互相印證以確立「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起義爆發」一事的可信性。

  1. 第一步:辨識各則史料的類型與立場先為每則史料定位。史料一是官方文書:作者瑞澂為湖廣總督,事變後須向朝廷交代,有諉過避責的動機,對起事規模與己方責任或會淡化,但對事變發生的時間地點必有基本準確的記述。史料二是報刊報導:屬民間記載,時效快、面向公眾,消息來自多方,可能有傳聞成分,但能反映事變當時的社會反響與各省動向。史料三是口述歷史:參與者親歷其事,細節具體可信,惟回憶年代已久,或記憶有誤,亦可能有自我標榜之嫌。
  2. 第二步:找出互相吻合之處繼而比對三則史料的共同內容。三則史料雖然立場不同,但都指向同一事件:時間同為 1911 年 10 月 10 日夜間,地點同為武昌,經過同為新軍起事、進攻督署,瑞澂出走。官方文書證明事變確曾發生且震動朝廷;報刊報導證明消息迅速傳開、各省響應;口述回憶補充起義內部經過,如工程第八營首先發難、奪取楚望台軍械庫等細節。三方面從朝廷、社會與參與者三個角度互相吻合,孤證不立的疑慮消除,多重印證令事件可信度大增。
  3. 第三步:處理分歧並解釋成因三則史料亦有分歧:瑞澂奏報強調亂黨蓄謀作亂,為自己避走辯護;報刊或轉述傳聞,細節未必精確;熊秉坤口述突出首義者角色,與其他參與者的回憶或有出入。處理時應分析成因:官方文書受政治立場影響,諉過勢所難免;報刊受消息來源限制;口述回憶受記憶與身分影響。分歧不等於史料無用,反而提示作答時須說明各則史料的局限,指出何處可信、何處須存疑,待更多史料考訂。
  4. 第四步:按證據下結論最後綜合下結論:三則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的史料在時間、地點與主要經過上互相吻合,故「1911 年 10 月 10 日武昌新軍起義爆發」可信;至於責任誰屬、何人首先發難等細節,各則記載立場各異,須再以更多史料考訂。作答時宜先分述各則性質,再論印證之處,後論分歧與局限,層次分明,正好示範史料題的標準步驟:辨性質、找吻合、釋分歧、下結論。
  5. 答案:史料一為官方文書(瑞澂奏報),權威但諉過避責;史料二為民間報刊報導(《申報》),及時但或有傳聞;史料三為口述歷史(熊秉坤回憶),具體但記憶或有偏差。三則史料時間(1911 年 10 月 10 日夜)、地點(武昌)、經過(新軍發難、攻督署、瑞澂出走)互相吻合,官方、社會與參與者三方面印證,故武昌起義爆發一事可信;至於起事責任與首先發難者等細節,各說立場不同,須再考訂更多史料。結論:多重印證確立大事,分歧之處存疑待考,這正是「孤證不立、多重印證」的運用。

6常見錯誤 Mistakes

✗ 只要運用一手史料,所得結論必定正確。
✓ 一手史料雖接近事件現場,仍可能殘缺、有立場或遭改動;結論須經不同史料的相互印證方可確立,不能單靠一則史料。
✗ 官方文書由朝廷形成,記載最可靠,可直接採信。
✓ 官方文書權威詳實,但往往為朝廷諱飾或諉過於人,須與私人記載、報刊等其他史料對照,方可判斷其可信程度。
✗ 口述歷史年代久遠、記憶模糊,完全沒有史料價值。
✓ 口述歷史保存參與者的親歷細節與民間視角,雖記憶或有出入,仍具獨特價值,關鍵在與其他史料互相印證後使用。
✗ 找到一則支持自己論點的史料,便足以證明結論成立。
✓ 孤證不立,單一史料不足以下結論;須蒐集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的史料互相印證,並考慮相反證據,結論方為穩妥。
✗ 評論歷史人物,以今日的標準直接褒貶即可。
✓ 評論前人須設身處地,回到其所處時代與環境理解其抉擇,再衡量其得失,避免以今日標準苛責古人。

75 題快測 Quick check

Q1一手史料與二手史料有何分別?試各舉一例。

Q2官方文書作為史料有何性質與局限?

Q3何謂「孤證不立」?研習歷史時應如何處理?

Q4口述歷史有何價值與局限?

Q5兩則史料就同一事件記載互相矛盾,應怎樣處理?

8重點回顧 Recap

  • 史料分一手與二手:一手為當時文獻、實物、遺跡,二手為後人著述,兩類宜配合使用。
  • 不同類型史料性質各異:官方文書權威或諱飾,私人日記真切但主觀,報刊及時或失實,口述生動而記憶有誤,實物直接但不能自述。
  • 運用史料須先辨偽,從年代、體例、用語與內容查證真確性,再評估其價值高低。
  • 孤證不立、多重印證:結論須建基於不同類型、不同立場史料的互相印證。
  • 研習歷史須設身處地理解前人處境,並以史為鑑,證據先行、結論在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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