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居民的权利与义务

基础

香港居民享有言论、集会、教育等权利,来源是《基本法》和《人权法案条例》;但权利和义务并存——守法、纳税、关心社会同样是公民责任。明白权责关系,才是合格的香港公民。

适合:中三公民、经济与社会 · 单元:公民权责 · 建议学习路径第 1/10 课

学完呢课,你会识:
  • 公民=有权利亦有义务的社会成员——两者一体两面
  • 香港居民权利写在《基本法》第三章和《人权法案条例》
  • 权利有界限:行使自己权利那时,不可以侵犯他人权利
公民、经济与社会Citizenship, Economics & Society

§课文原文 Passage

1什么是「公民」?就是在一个地方生活、有权利亦有义务的成员。在香港,我们的权利主要写在《基本法》第三章「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」同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》——例如言论自由、集会自由、接受教育的权利、选举同被选举的权利等等。这些权利不是政府「施舍」,而是受法律保障的。

2但是权利同义务是一体两面:你享有言论自由,同时有义务不要诽谤他人;你享有受教育的权利,同时有义务在适龄时上学;香港社会运作需要资源,所以居民有纳税的义务;社会秩序要靠法律维持,所以人人要守法。没有义务的权利,最后连权利本身都保不住。

3义务不止是「不要做犯法的东西」——还包括积极的参与:留意社会时事、在选举投票、关心弱势社群、保护环境。一个合格的公民,是权利同义务的平衡者:懂得运用自己的权利,亦都履行自己的责任。

1重点摘要 Summary

香港居民享有言论、集会、教育等权利,来源是《基本法》和《人权法案条例》;但权利和义务并存——守法、纳税、关心社会同样是公民责任。明白权责关系,才是合格的香港公民。

2生字卡 Vocabulary

C
Civil rights公民权利

法律保障居民可以享有的自由和利益,例如言论自由、教育权。

O
Obligations义务

公民应尽的责任,例如守法、纳税、关心社会。

B
Basic Law基本法

香港的宪制性文件,第三章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。

R
Rule of law法治

人人都要遵守法律,包括政府——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。

F
Freedom of speech言论自由

表达意见的权利——但不包括诽谤他人。

R
Right to vote投票权

在选举中投票选出代表的权利——公民参与的重要方式。

S
Social responsibility社会责任

对社会应尽的责任——关心时事、帮助弱势、保护环境。

T
Taxation纳税

向政府缴纳税款——支持社会服务和基建的义务。

3逐步讲解 Steps

  1. 第一步:什么是公民公民是指在一个地方长期生活、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的成员,身份不只是由国籍决定,更在于对社群的认同与参与。在香港,凡是关心社会、遵守法律并履行自身责任的居民,其实都在实践公民的角色。懂得从这个角度理解自己的身份,才能明白权利与义务为什么缺一不可,也才知道怎样做一个称职的公民。
  2. 第二步:权利从何而来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,主要载于《基本法》第三章以及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》,涵盖言论、新闻、集会、结社、受教育与选举等不同范畴。这些权利由法律明文保障,并不是政府的施舍,任何人或机构都不能随意剥夺。了解权利的法律依据,是日后运用权利与维护权利的第一步,也是公民教育的重要起点。
  3. 第三步:权利的例子具体例子包括:言论自由让居民可以公开发表意见,集会自由容许和平聚会以表达诉求,受教育权保证适龄儿童可以入读津贴学校,选举权则让完成选民登记的居民投票选出代表。这些权利渗透在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,令个人发展与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法律的支撑,也提醒我们珍惜得来不易的权利。
  4. 第四步:义务的例子与权利并行的是义务:守法是社会秩序的基础,纳税支持医疗、教育等公共服务的运作,适龄学生必须接受正规教育,居民亦应关心社会、留意时事,符合资格时参与选举。义务表面上是一种限制,实质是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条件——人人尽责,权利才有稳固的根基,两者互相依存。
  5. 第五步:权责平衡权利与义务是一体两面,行使权利必须以不妨碍他人权利为界限。言论自由不包括诽谤他人的自由,受教育权伴随遵守校规的责任。权利并非绝对,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;一旦越界,例如公开他人的私人资料、侵犯私隐,便可能须承担法律后果。明白界限所在,权利才能用得其所。
  6. 第六步:做个积极公民公民责任并不止于守法。积极的公民会持续留意社会时事,完成选民登记后在选举中投票,亦会参与义工服务、关怀弱势社群。社会的进步从来不是少数人的事,而是每一个人主动参与、日积月累的成果。由今天开始关心一件社区小事,例如留意区内设施改善,就是公民实践的第一步。

4图解 Diagrams

权利与义务:一体两面 Rights & duties权利 rights言论・集会・宗教自由受教育权・私隐权受《基本法》保障义务 duties守法・纳税尊重他人权利爱护公共环境天平两边:享受权利嘅同时,唔可以侵害人哋嘅权利例子:有言论自由,但诽谤人哋就要负责——自由唔系无底线
图 1:权利与义务天平

5例题示范 Example

实例分析:阿明在社交媒体发布同学的相片和私人资料,还说「我有言论自由」。他说得对不对?

  1. 先说权利:香港居民确实享有言论自由——表达意见受法律保障
  2. 但自由有界限:公开他人的私人资料会侵犯私隐,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对此有保障
  3. 权利义务并存: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,有义务尊重他人的权利(私隐权、名誉权)
  4. 结论:阿明的行为超出言论自由的界限——已经侵犯他人私隐,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
  5. 答案:阿明的说法不对。言论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——居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,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。公开同学的相片和私人资料已经侵犯私隐,超出言论自由的界限。权利与义务并存,越界行使权利便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6常见错误 Mistakes

✗ 以为权利是政府「给予」、随时可以收回。
✓ 权利受《基本法》同法律保障——不是随意可以剥夺,收窄都要有法律程序。
✗ 以为享有权利就不必履行义务。
✓ 权利义务一体两面——无义务的权利最后连权利本身都保不住。
✗ 以为言论自由等于可以讲任何东西。
✓ 言论自由有界限——诽谤、泄露他人私隐都不受保障。
✗ 以为未成年就没有任何公民义务。
✓ 适龄学生有上学义务;人人都有守法、爱护公物的责任——义务不分年龄。

75 题快测 Quick check

Q1香港居民的权利主要写在哪份文件?

Q2以下哪个是「义务」而不是「权利」?守法/言论自由/受教育

Q3为什么说「权利和义务是一体两面」?

Q4阿明在网上公开同学私人资料,说「我有言论自由」——对不对?

Q5「积极公民」除了守法,还应该做些什么?

8重点回顾 Recap

  • 公民=有权利亦有义务的社会成员——两者一体两面
  • 香港居民权利写在《基本法》第三章和《人权法案条例》
  • 权利有界限:行使自己权利那时,不可以侵犯他人权利
  • 义务包括守法、纳税、回学、关心社会——不分年龄
  • 积极公民:留意时事、投票、义工——社会进步需要人人参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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